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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常用低价药品采购“四四四”做法在全市交流推广

时间:2016-05-20 来源:未知 作者:宁启平 点击:


     5月19日,全市医政医管、中医药和药政工作会上,县卫计局副局长何义勇代表郧西县卫计局,就我县采取“四四四”工作法,作了题为《探索低价药品联合议价,保障基层临床用药需求》的典型发言。

     2015年以来,我县在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探索出了“四四四”工作法,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带量采购联合议价工作。一是四级筛选定目录。为确保常用低价药品使用目录科学、合理、适用,采取村级申报、乡级汇总、县级初筛、专家委员会确认的四级筛选审定机制,充分体现临床用药优先,基层实用优先的原则,确保了临床实用性。二是四项程序定价格。为保证药品价格合理,通过深入一线,调查药品现行采购价格,汇总取平均值,形成“调查价格”。取配送企业配送价格的最低价,为“自报价格”。征求基层医疗机构意见,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形成“征求价格”。最后由专家委员会形成“议价价格”。三是四种监管保运行。在药品采购配送监督管理上,采取自我承诺、明察暗访、定期通报、违规严惩四种监管手段,保障低价常用药品采购工作规范运行。2015年,我县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配送及时率达92%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上网采购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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