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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 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06-05 来源:未知 作者:郧西卫计局 点击:

  西卫生计生[2015]27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
  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5年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3日
  2015年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
  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纠风办关于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卫生计生办发[2015]102号)精神,促进全县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着力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定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转到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上来,着力解决全县各级卫生计生单位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为推进“六城”联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打造“文化旅游强县·十堰西北门户”战略目标提供健康保障。
  履职尽责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督建分离、问题导向、坚决问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和县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对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重点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查是否依法下放、简减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是否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自由裁量权和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能力。查医疗服务是否优质;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是否合规;基本药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否落实;妇幼保健措施、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措施是否落实;生育证办理是否便民,是否设置前置条件,是否与户口登记等挂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否及时贯彻;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是否落实;新农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精神。查有无违反县委“十个严禁”“十个严格”及“八个专项整治”等要求;“四风”问题有无反弹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查打击“两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工作是否有成效;查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规范,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收支两条线”规定;查是否存在“为官不为”、“生冷硬推拖”、庸懒散软、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工作日午餐禁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查“三抓一促”活动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服务群众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信访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
  三、主要措施
  (一)明察暗访。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着力发现卫生计生系统在履职尽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要聘请行风政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本地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问责。
  (二)试点示范。县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联系一个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管工作,联系一个科(股)室,开展履职尽责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在内容上有效落实,在方式上开拓创新。
  (三)第三方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开展直面问政,倒逼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要适当开展第三方机构对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情况抽查调查。
  (四)点题监督。对发生在卫生计生系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逐一督办,确保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得到解决。
  (五)接受评议。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接受本地政府、纠风办的民主评议,努力取得优良成绩。
  (六)查案追责。对活动中自查自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对发现问题不报不纠、压案不查的问题;被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突出问题等,县卫生计生局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加强履职尽责按以下四个步骤依次推进:
  (一)宣传发动(6月初-6月中旬)
  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组建工作机构,对外公开承诺,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中旬-8月中旬)
  对照履职尽责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积极参与省市卫计委组织的“五万”活动(万人调查问卷、万名卫生计生干部下基层、万名卫生计生人员大签名、万名医师大义诊、万名监督员评议)和电视问政,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改查处(8月中旬-11月中旬)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实施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11月下旬)
  对履职尽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卫生计生工作年度任务顺利完成,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五、结果运用
  履职尽责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年底,县卫生计生局对于履职尽责工作结果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在年度目标考评工作中将给予加分,在评选表彰上将优先安排。对于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在卫生计生目标工作年度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取消其参与2015年度所有评先表彰的资格。对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检查结果居于末位或专项治理结果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工作谋划、部署、协调和督办。要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打好这场攻坚战。县卫生计生局将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履职尽责工作。各单位要组建相应机构,全县联动、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
  (二)明确责任。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本单位内部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落实。四要逐级明确责任。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对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科(股)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区)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及所辖村卫生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各单位每次明察暗访的情况,包括方案、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在明察暗访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县卫生计生局工作专班。
  (三)督办落实。各单位要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认真落实具体措施,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本单位各科(股)室和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在县内主要媒体、本单位网站及单位大门处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要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卫生计生系统良好形象。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各乡镇、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6月10日前报送工作初步落实情况,6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表,6月18日前报送工作实施方案,1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履职尽责工作信息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期信息,各乡镇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期信息。
  (五)坚持追责问责。各单位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一案双查”、“上查一级”,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情况将公开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各级卫生计生单位要正确对待履职尽责中发现的问题,不放纵、不掩饰、不包庇,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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