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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时间:2015-05-08 来源:未知 作者:郧西卫计局 点击:

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事项名称
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业务受理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办结送达
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设定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审批对象
1、怀孕在14周以内的,无论政策内外无需审批,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直接做手术。
2、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而要求终止中期妊娠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达到法定婚龄的,由乡镇计生办审批,须出示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实施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属未婚的在校学生,只需出具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定点施术机构在查验和登记以上材料后才能施行终止妊娠手术。
3、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而要求终止中期妊娠的,属于离婚、丧偶以及出国(境)学习等原因要求人工终止中期妊娠的,必须出具相应的离婚证、死亡证明、出国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签发的《同意实施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在拐卖妇女、强奸等刑事犯罪中,违反当事人意愿而意外的怀孕,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县以上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审批资料(必须由分管业务院长及三个以上医学专家共同签字);
3、相应的医学诊断结果资料。定点施术机构在查验和登记以上材料后才能施行终止妊娠手术。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办理;对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数量
未限制
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服务电话
0719-6233879
投诉电话
0719-622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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