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卫计局关于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政务公开管理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批复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国家和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卫生、计划生育标准与技术规范,拟订地方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监督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国家生育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优生优育政策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与措施,加强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全县国际卫生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六)承担全县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具体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人员总数139人,其中:卫计局在职人员73人(局机关66人、门前三包和门卫清洁工7人)、离退休66人(局机关25人、县医院27人、中医院14人)。
三、机构设置
县卫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局机关核定编制为34名(行政25名、事业6名、工勤3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书记或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1名;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各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13名。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与信息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制改革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基层卫生股(挂县委、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县地病办”)牌子)、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宣传股。全额预算事业单位5个,即红十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四、2014年收入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收入21267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2533元,其他收入285092元,支出21267626,当年收支平衡。
五、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4年收入20982533元,支出20982533元。其中社会保险69700元、离退休费800366元、行政运行3917699元、重大公共卫生200000元、医疗保障59695元、计划生育15435450元、其他医疗卫生400000元、住房公积金99623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9033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费66073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当年无车辆购置费用发生;公务接待费124258元,接待160余批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列支,三公经费比同期下降46%。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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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