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计生组〔2015〕9号
郧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郧西县2015年度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郧西县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0月 日
郧西县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乡镇(场、区)及县计划生育成员单位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10月下旬开始,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各单位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依据
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以年初签订的政府责任书、《2015年度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省统计口径操作,全面考核各地、各单位的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基层基础管理和部门履职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
对各乡镇(场、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的考评,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直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考评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对乡镇(场、区)的考评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进行,县计划生育成员单位的考评在乡镇考核结束后进行。
三、考评内容
乡镇(场、区)主要考评内容包括:1.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及计生工作“一票否决权”落实情况;2.计划生育工作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及统计上报准确率;3.孕情监管和“两非”案件查处情况;4.依法行政、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查处情况;5.基层基础建设和服务管理情况。
县直单位主要考评对辖区和系统人员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考评部门履职、工作配合情况。
四、考评办法
1.样本点的确定。考评以村(居)委会(社区)为样本点,每个乡镇(场、区)抽取2个样本点。平时抽查过的样本点不排除在外。
2.考评人员。全县分为2个考评大组,由县计生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各考评9个单位。每个组由两个考评小组组成,调查员由卫计局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计生办人员共同组成,每个小组调查员5-6人,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业务培训。
3.考评方法。考评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采取进村入户调查走访、核查基础资料、比对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相关工作平台等方式检查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在乡镇(场、区)检查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履职、社会抚养费征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考评组在每天考核结束后,收集汇总考核资料和调查数据,差错认定必须经考核小组全体成员集体会商。考核结果不反馈。
带队领导听取乡镇(场、区)工作汇报,负责考评巡查。
对县直单位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4.考评时限。出生人口调查时限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流动人口调查时限以进入样本点调查的时间为准。
五、考评口径
1.统计口径和计分办法严格按照省计划生育综合考评指标解释和县目标责任考评细则执行,入户调查的前一天已录入系统的不计算差错。
2.县级集中考核后,县级将组织人员对平台反馈未上报、群众举报对象进行复查或电话调查,所查实的出生漏报、瞒报、错报按出生差错扣分参与汇总。
3.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实时数据库汇总和抽查考核修正计算。汇总数据后补报出生参入下年度工作水平计算,考核发现出生人口、孕情和节育等重要信息虚假的,按例数扣分并修正系统汇总值。
4.各项抽查指标以样本点考评实际情况计算,非抽查指标以乡镇(场、区)实际完成情况及单项评估计分。
六、纪律要求
1.每个样本点调查结束之后,资料现场签封,资料员负责保管。
2.调查员要遵守调查纪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格,准确核对,并及时上交调查资料。
3.抽取的样本村不得更换,由各组小组长保管并按规定拆封。
4.严明考核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在入户调查时乡、村干部等一律不许陪同入户,强行陪同的按人数每1人在总分中扣1分;劝阻无效并严重干扰考核的,报请带队领导批准后可以废点,废点的单位直接在年终责任目标兑现中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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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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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