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办发〔2013〕26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生育文明·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家庭发展”推进计划的意见》(鄂人口委〔2011〕8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意见》(鄂人口组〔201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育文明·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十办文〔20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业致富型、安居环保型、健康和睦型、诚信守法型、教育成才型)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五个郧西”为契机,发挥党政统筹优势,调动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探索利导政策与惠普政策相衔接、相协调的新机制,以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为立足点,全面开展创业致富、安居环保、健康和睦、诚信守法、教育成才“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发展能力,提高生活水平,倡导婚育新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二、创建目标
在“生育文明·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中打造“五个一”工程,即到2015年全县创建市级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乡镇(场、区),100个县级示范村(居),1000个县级标兵户,10000个县级示范户。通过创建活动的实施,使全县计划生育家庭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人口素质明显提质,文明程度明显提档,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三、创建标准
(一)创业致富型家庭。努力发展生产,有致富项目;能够合法经营,有较高的稳定收入,并且掌握1—2门以上的先进实用技术,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二)安居环保型家庭。遵守本地建设统一规划,家庭住房布局合理,生态宜居,院落整洁,环境优美,能积极参与国家推广的环保项目。
(三)健康和睦型家庭。自觉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自愿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和服务。家庭团结和睦相处,夫妻恩爱以诚相待;公婆媳、兄弟、姐妹等亲属间关系融洽;邻里间相互包容,无矛盾纠纷和吵架斗殴等行为。
(四)诚信守法型家庭。法制观念强,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守村规民约。树立婚育新风观念,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现象;无政策外生育、无近亲结婚、无重男轻女、无违法行为等现象。
(五)教育成才型家庭。家长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的同时,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注重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子女成才培养。秉持尊师重教、尊老爱幼、讲文明、懂礼貌传统美德,把子女培养成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可用之才。
四、创建措施
(一)落实帮扶政策,建设“创业致富型”家庭。按照“典型引路、基地带动、项目扶持、部门包抓”的思路,深入挖掘地方优势,结合乡镇产业布局和一村一品规划,以及受助计生户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灵活选择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群众易于掌握、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致富能人“一对一”帮扶活动,大力扶持计生家庭发展特色产业。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摸底排查,编制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人口计生、农林水利、畜牧等部门要将计生创意工厂项目与“四个百万工程”进行有效对接;人设部门负责创业技能培训;金融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小额贷款;乡镇(场、区)负责创业家庭、创业项目、创业规模的确定和组织实施。
(二)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安居环保型”家庭。大力实施“计划生育安居工程”。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扶贫和移民搬迁计划;住建部门在计生家庭批地建房、危旧房改造等项目上,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房管部门对审核符合廉租住房配房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扶特性家庭,要优先纳入当年配房租赁范围轮候分房;农业部门对计生家庭在建沼气、改水、改厕改圈等项目中优先支持,并提高补贴比例,不断改善计生家庭的居住环境;环保部门要对计生家庭大力宣传环保意识,科学指导环保建设,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深化优质服务,建设“健康和睦型”家庭。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人口计生部门要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推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的避孕方法。卫生部门要全面实施农村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加快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和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覆盖率。对农村计生家庭就医、住院治疗、分娩等实行优先优惠和加大补贴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宣传部门要将“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倡导家庭成员间的亲情关怀、关爱和邻里间的和睦相处,形成互敬、互信、互助、互让、互谅的新型邻里关系,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和互敬友爱的社会环境。
(四)打造诚信计生,建设“诚信守法型”家庭。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政策。已婚育龄群众要自觉按政策生育、自觉落实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村(居、社区)要按照“随湾就片”的原则组成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人口计生宣传力度。司法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争当诚信守法型公民。公安、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活动,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
(五)完善助学机制,建设“教育成才型”家庭。教育部门要重视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发展,探索0—3岁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学校开展幼儿早期教育;人口计生、教育部门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落实好农村独生女中考、高考加分政策,对考取大专、本科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给予助学奖励,对贫困计生家庭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以及职业培训过程中给予奖励、优惠和资助;高中以上学校要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满足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地要建立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长廊、文化墙、文化学校,使计生家庭成员素质不断提高,儿女成人成才。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乡镇(场、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出台切实可行、具有本地特色的实施方案。各地要将该项活动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考核内容。宣传、人口计生、卫生、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科技、文化、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群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出台有利于提高计生家庭发展的具体政策或措施,主动参与活动创建。
(二)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创建活动按启动、推进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2013年为启动阶段,除制定好创建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外,每个乡镇还要办好2个示范村,每个村办好20户示范户(其中标兵户2户)。2014年至2015年为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底为总结表彰阶段。各乡镇(场、区)要根据各自实际选好工作突破口,与各自得产业状况、基础条件、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突出地方特色亮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县定年度创建任务,同时,每个乡镇要树立2个在全县乃至在全市特色鲜明的、亮点突出的示范村(居、社区),每个村(居、社区)至少有200个示范户(其中20个标兵户),以备市、县检查参观评比。
(三)分类指导,打造品牌。各地要搞好摸底调查,区分不同类型家庭、不同基础状况和不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创建规划和目标,突出个性化指导。要形成成块连片的规模效应,因地制宜创特色,抓典型,树品牌,出经验。
(四)规范挂牌,逐型创建。“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可逐“型”创建,直至满“五型”。“五型计生幸福家庭”授牌权为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匾牌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规格定制。
中共郧西县委办公室
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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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