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5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近年来监测发现,我县出现合格碘盐食用率下降、孕妇等重点人群碘营养偏低的情况。为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补碘,尤其是避免孕妇、胎儿和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碘摄入不足,今年宣传主题定为“科学补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现就做好201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科学补碘知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及近年来合格碘盐食用率下降的乡镇,重点加强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科学补碘。针对育龄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不同人群,深入开展核心信息和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科学补碘的全面认识。同时,通过报纸、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公布无碘食盐销售网点地址,方便不宜食用碘盐的群众选购无碘食盐。
三、各地要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针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开展活动情况,于6月15日前将总结,包括电子版照片报送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李明乾 电话:6106829
邮 箱:942587662@qq.com
附件:防治碘缺乏病核心信息
防治碘缺乏病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
(一)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乏碘而引起的疾病。
(二)碘缺乏危害在我国分布广泛、长期存在。
(三)人体缺碘不仅影响生长发育,更重要的是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造成不可恢复的智力损伤。
(四)碘缺乏危害是可以预防的。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措施是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二、面向目标人群
(一)政府领导。
1.碘缺乏影响人口素质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防治策略必须长期坚持。
4.做好碘缺乏病预防控制工作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5.碘缺乏病病情和防治现状(各地添加本地区相关内容)。
(二)医务人员。
1.碘缺乏是危害广大群众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食用碘盐是安全的。
(三)教师。
1.碘缺乏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2.本地区是缺碘地区。
3.要求学生向家长宣传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的有效方法。
(四)小学生。
1.缺碘会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2.补碘的最好方法是食用碘盐。
3.让家长购买和食用碘盐。
(五)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
1.宝宝的智力发育从怀孕开始,缺碘会导致智力残疾。
2.缺碘易造成死产、早产、流产、先天畸形。
3.补碘的最好方法是食用碘盐。
(六)盐业生产、批发零售人员。
1.在缺碘地区擅自生产、批发、销售非碘食盐是违法行为。
2.国家实施食盐加碘策略是为了预防碘缺乏病,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生产、批发、销售合格碘盐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缺碘地区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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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