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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5-06-04 来源:未知 作者:郧西卫计局 点击:

         4月25日,十堰市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出台。方案明确2013年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筹资标准分别为25元/人、20元/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8000元,年内只扣除一次;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对年度内符合大病报销范围的累计个人支付费用在8千3万(含3万)的部分赔付50%,3万5万(含5万)的部分赔付60%,5万以上的部分赔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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