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洪涝灾害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有明显降水过程,普降大到暴雨,局部有特大暴雨,可能会造成严重内涝,部分人民群众受灾。为贯彻市、县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自身防灾减灾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处于地势低洼或滑坡地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做好自身防灾减灾工作,注意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计算机和车辆洪涝灾害防范工作,及时转移可能受灾的药品和器械,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加强监测,做好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尤其要加强腹泻病例监测,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旦发现霍乱或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三、做好灾害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急救中心(站)要认真做好灾害可能导致的伤病人员医疗救治的人员、药械、车辆等准备工作,储备必要的救灾防病药品,成立应急小分队,一旦发生因灾造成的伤病,立即开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开展急救和医疗救治工作,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要派驻医疗防疫小分队,做好临时安置点环境消杀、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受灾群众诊疗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四、加强卫生应急值守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卫生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落实岗位职责,专业应急队伍要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有效开展。一旦发生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卫生应急处置及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发生与自然灾害有关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乡镇(场、区),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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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