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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04 来源:未知 作者:郧西卫计局 点击:

西卫生计生〔2016〕16号
 
 
关于印发《郧西县卫生计生系统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郧西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6月1日
 
郧西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西发〔201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贫
困人群医疗扶贫救助工作,根据《十堰市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十扶指[2016]2号)和《郧西县社会救助精准扶贫工作实施办法》(西政办发[2016]4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医疗扶贫工作
任务为重点,统筹卫生计生及相关部门资源,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救助,最大程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鼓励改革创新;坚持政策联动,凝聚扶贫合力;坚持资源下沉,实行县乡同步。
三、主要目标
从2016年起,大力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救助工作,通过3年努力,全县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享受医疗救助扶贫政策,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主要任务
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等享有新农合参合和补偿、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一系列卫生计生普惠政策红利基础上,实行医疗脱贫政策,落实医疗扶贫救助工作。
(一)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自2016年6月1日起,对扶贫对象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住院不设起付线;实行慢性病门诊定补政策,对确诊为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肝硬化、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症肌无力、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20种门诊特殊病的贫困参合患者,纳入门诊特病补偿管理,按病种分类,执行“五定管理”,每月按70—100元的额度在门诊看病取药限额补偿;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符合外伤报销的次封顶线从0.5万元提高至1万元,年住院封顶线每人每年提高到12万元;扶贫对象提标后所增加的补偿资金不计入医疗机构年度新农合总额控制之内;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2万元降低至0.8万元,政策范围内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年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控制扶贫对象住院自付费用,目录内药占比和合规医疗费用占比:一级医院为98%以上,二级(三级专科)医院为90%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为85%以上;逐年提高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分段补偿比例,至2019年底扶贫对象住院实际补偿率较2015年提高20%。(责任单位:县合管办)
(二)减轻住院医药负担
2.实行住院费用减免。扶贫对象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开放绿色通道,给予免门诊诊疗费、挂号费等优惠措施。住院治疗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的合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减免,其中县直医疗机构减免不低于10%,乡镇(场、区)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减免不低于5%。(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3.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协调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特困家庭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对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特困户家庭成员所产生的急救费用,优先申请享受疾病应急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4.做好特殊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参加新农合居家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日常服药门诊统筹补偿(每年300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专科)住院治疗的,按省定22种重大疾病给予每天定补医疗费用110元,并纳入新农合年封顶线统一管理;对在县中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治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院免费为患者提供病号服、日常生活用品及理发等服务,并对困难精神疾病患者每月减免200元的住院生活费用。对在县疾控中心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新农合给予每例2200元的门诊补偿。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开展“100%面对面”健康知识宣教;在乡镇卫生院及疾控中心门诊检查费优惠20%、人工检查费用全免,新农合报销20元,住院治疗的纳入新农合住院报销;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除去药品外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免20%。(责任单位:县合管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场、区>卫生院)
(三)实施就医便民举措
5.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对扶贫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就医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精准扶贫服务窗口”,公开承诺、公示、宣传医疗扶贫救助各类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6.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积极推进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共享,逐步推行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县级定点纳入全县医疗救助定点范围,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在乡镇、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支付的部分,个人只支付自付部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合管办、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四)落实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
7.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对扶贫对象实施“一对一”签约服务,建立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免费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每年组织1次免费体检,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众的健康管理,开展面对面个体化健康教育;实施国家免疫接种,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减少农村疾病发生。(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8.加大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助。对于肺结核患者,免费拍摄胸片2张160元(疗前和疗末各1张),免费查痰4次90元(疗前1次3张痰片,2、5、6或8月末各1次2张痰片),在提供国家规定免费药品外,对参合患者治疗期间的自费部分(检查费、治疗费和辅助药品费用)报销80%(初治1800元、复治2200元封顶)。对于艾滋病患者,除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免费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免费接受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免费落实艾滋病人遗孤的心理康复治疗,全力协调教育局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全力协调县民政局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外,为每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发放每月100元的生活救助费。(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合管办)
9.开展贫困地区母婴保健服务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孕前优生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0.完善贫困人口的健康管理。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及年度因病返贫档案,定期分析疾病谱变化,实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病种精准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实现脱贫目标。(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1.落实计生利导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落实农村独生女儿户考生享受中考加10分,高考报考省属高校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对有生育意愿、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要做输卵(精)管复通手术服务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户籍在本县,参加新农合的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家庭、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子女已做绝育手术出现夭折的家庭就医时,报销比例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各段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开展金秋助学行动政策,对符合条件申报对象可享受县级资助,每名资助2000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合管办)
(五)加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12.加强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取争取国家项目、市政府10件实事及县级配套、地方政府、包联单位及村委会支持等措施,2016年建设重点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20个,力争至2019年全县所有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部建到位;委托培养的乡村医生上岗优先安置在贫困村卫生室;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名以上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村医,解决群众就近看病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乡镇<场、区>卫生院)
13.加强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从2016年起,每年重点建设改造2个薄弱乡镇卫生院,三年内完成建设改造任务;每年建设1—3个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三年建设9个;开展进一步改善
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医养融合试点工作;争取县财政对乡镇级医院特色科室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14.落实“挂县带乡联村”医疗对口支援。做好市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安家乡卫生院、六郎乡卫生院、安家乡有水沟和六郎乡岩屋河村卫生室,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与湖北口回族乡虎坪村卫生室,市卫计委东风分局与景阳乡尚坪村卫生室,市中心血站与夹河镇石门村卫生室,十堰民生妇科医院与土门镇唐家坪村卫生室的医疗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关防乡卫生院、关防乡钟坪村和店子镇牌楼村卫生室,县中医院对口支援三官洞林区卫生院、河夹镇来家河村和莲花池村卫生室,县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槐树林特场卫生院、涧池乡瓦屋场村和马安镇石塔村卫生室,健民医院对口支援香口乡白岩河村卫生室工作。组织县直3家二级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贫困村卫生室建设,3年内帮扶3个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组织县乡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巡回医疗。(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有关乡镇<场、区>卫生院、民营医院)
15.强化基层人才培养。将基层骨干医师培养作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关键和重点,组织实施中高级医务人员晋升前下派服务、“三支一扶”、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等项目。组织开展重点贫困村乡村医生轮训,做好乡村医生免费委培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是贯彻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市委市政府率先在秦巴片区实现脱贫攻坚和县委县政府全力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目标的重要举措,医疗卫生扶贫又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项目和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卫生计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卫生扶贫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医疗扶贫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18个乡镇(场、区)卫生院和6个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每月20日上报医疗扶贫工作情况(联系人:文红旗,联系电话13971937148电子邮箱1430824549@qq.com)。要落实责任,把医疗卫生扶贫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明确奖惩措施;要精心组织、督办、评估医疗救助扶贫工作,研究和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政策创新,确保医疗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形成合力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医疗卫生扶贫工作,强化工作沟通,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县卫计局有关股室要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订规划时,要重点支持贫困村、照顾到扶贫对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县卫计局医疗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定期检查考核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医疗救助扶贫工作。对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力,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及不作为、乱作为事件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郧西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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