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和《郧西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聘用办法》(西人社发[2012]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郧西县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0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护理专业毕业生,女性,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本科24岁以内(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科23岁以内(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专年龄20岁以内(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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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原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报名咨询电话:0719-6227448,62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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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版彩免一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郧西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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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教科(原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5、面试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 )。
(三)技能操作考试
1、技能操作考核对象: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均为技能操作考核对象。
2、技能操作考试内容:护理操作,主要考核应试者实践技能水平。
3、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各项技能操作考试时间由主考评委公布。
4、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2:00-6:00。
5、技能操作考试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郧西大道32号)。
备注:如遇重大活动考试考核时间顺延,将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岗位录用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技能操作两项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在线、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必须按时到岗并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工委、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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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郧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