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 | ||
案件名称 | 河夹镇坪沟村医疗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9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河夹镇坪沟村医疗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文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室负责人孙文于2017年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 ||
案件名称 | 河夹镇石人河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7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河夹镇石人河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韩昌奉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室负责人韩昌奉于2017年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夹河镇孙家沟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金小江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未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 ||
案件名称 | 夹河镇卫生院安排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8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河夹镇中心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柯昌军 | |
违法事实 | 夹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柯尊启于2017年5月12日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5 | ||
案件名称 | 涧池乡涧池村卫生室违规处理医疗废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涧池乡涧池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云祥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7年6月14日未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6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涧池乡军家河村医疗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许明胜 | |
违法事实 | 军家河村医疗室负责人许明胜2017年3至6月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你(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 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7 | ||
案件名称 | 景阳乡栗谷庄村卫生室擅自变更执业地址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6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贺茂顶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室2017年5月10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从郧西县景阳乡栗谷庄村迁至椒园村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的规定,依据第四十二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8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8 | ||
案件名称 | 景阳乡民康大药房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付书宝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2016年8月至2017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人员郑重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非法所得10927元人民币;2、罚款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9 | ||
案件名称 | 景阳乡南院庄村卫生室违规处理医疗废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9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景阳乡南院庄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白秉旺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室2017年5月9日未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 | ||
案件名称 | 欧才美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欧才美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欧才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5月11日在十堰市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西景阳店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1 | ||
案件名称 | 上津镇丁家湾村医疗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7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上津镇丁家湾村医疗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其明 | |
违法事实 | 该医疗室负责人徐其明于2017年1月至5月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五十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2 | ||
案件名称 | 上津镇吴家沟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8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上津镇吴家沟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余成宝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室负责人余成宝在2017年内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五十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3 | ||
案件名称 | 十堰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西大道店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十堰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西大道店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兆先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4月18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开具中药诊疗处方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4 | ||
案件名称 | 十堰民生妇科医院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十堰民生妇科医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万晏昆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经批准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进行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卫生计生证保字(2017)第009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登记的涉案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5 | ||
案件名称 | 十堰市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西景阳店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兆先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2017年4月11日至5月11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6 | ||
案件名称 | 十堰市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郧西童元店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4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兆先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7年5月4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人员吴永全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7 | ||
案件名称 | 石婆沟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5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涧池乡石婆沟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常守斌 | |
违法事实 | 常守斌于2017年5 月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8 | ||
案件名称 | 土门镇九龙寺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7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土门镇九龙寺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陶富东 | |
违法事实 | 九龙寺村卫生室负责人陶富东于2017年3月22日至26日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五十条第(一)项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9 | ||
案件名称 | 香口乡李师关村卫生室违规处理医疗废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4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香口乡李师关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元德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7年6月7日未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 | ||
案件名称 | 香口乡孟川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8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香口乡孟川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开洲 | |
违法事实 | 孟川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张开洲、张立富于2017年3月至6月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1 | ||
案件名称 | 谢邦明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 | ||
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谢邦明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5月12日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西卫计查扣(2017)第000020号查封扣押决定书所查封扣押的物品,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2 | ||
案件名称 | 羊尾镇大院村卫生室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第016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羊尾镇大院村卫生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梁应华 | |
违法事实 | 梁应华于2017年5月6日至15日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五十条第(一)项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3 | ||
案件名称 | 羊尾镇卫生院未按规定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9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羊尾镇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候庆富 | |
违法事实 | 羊尾镇卫生院2015年度、2016年度均未对《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校验。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三十八条(二) 项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8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4 | ||
案件名称 | 河夹镇风沟村医疗室违规处理医疗废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40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河夹镇风沟村医疗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殷均锋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17年6月15日未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3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5 | ||
案件名称 | 涧池乡卫生院使用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42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涧池乡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寇文洲 | |
违法事实 | 该卫生院工作人员郭晶于2017年6月21日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6 | ||
案件名称 | 郧西县人民医院消毒检测不合格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0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人民医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传成 | |
违法事实 | 2016年消毒监测,该院手术室空气细菌总数高于国家卫生标准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5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7 | ||
案件名称 | 上津镇津城村医疗室王长学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5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上津镇津城村医疗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长学 | |
违法事实 | 王长学于2017年5月18日未取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款的规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8 | ||
案件名称 | 郧西县中医院南街门诊部消毒检测不合格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21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郧西县中医院南街门诊部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德显 | |
违法事实 | 经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你门诊部“护士手”细菌总数高于国家规定卫生标准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5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9 | ||
案件名称 | 郑重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31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郑重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29在郧西县景阳乡民康大药房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元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8.18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0 | ||
案件名称 | 河夹卫生院洪泉违反诊疗常规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洪泉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对冠心病和心功能不全患者治疗过程未及时做心电图检查;在患者吕世画病情突然加重后未及时对患者家属下达病危告知书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三十七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6.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1 | ||
案件名称 | 陈贵坤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07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陈贵坤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2月在土门镇辽坡村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十四条二款依据该法三十九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2 | ||
案件名称 | 和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05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和谐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永泽 | |
违法事实 | 2017年3月7日在城关镇和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四十八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5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3 | ||
案件名称 | 上津卫生院消毒监测不合格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1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上津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程修兵 | |
违法事实 | 2016年消毒监测,内科护士站护士手细菌总数高于国家卫生标准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四十五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5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4 | ||
案件名称 | 谈辉煌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06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谈辉煌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3月10日谈辉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十四条二款依据该法三十九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5 | ||
案件名称 | 魏文成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09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魏文成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3月7日魏文成在城关镇市场巷16号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十四条二款依据该法三十九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600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6 | ||
案件名称 | 夏臣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10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夏臣记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1月25日夏臣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寇文祥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四十八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5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7 | ||
案件名称 | 阮荣军非法行医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卫生计生医罚字(2017)004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阮荣军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2017年3月7日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城关镇和谐诊所从事诊疗活动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十四条二款依据该法三十九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 |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4.26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